根据《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》(湖医药行发[2022]17号)文件规定和学校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总体要求,经过个人材料填报、学院初审,现将资格审核为基本符合的人员的《申报条件核准表》予以公示,相关教科研成果必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发文、见刊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
公示期5个工作日(9月24日—10月8日)。请全院教职员工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、申报条件、教科研成果予以监督,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职称申报的问题,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反映。联系电话:0719-88911621 邮箱:dylcxy@hbmu.edu.cn
第一临床学院
2026年9月24日
李治.pdf
彭菲.pdf